這則登於香港《蘋果日報》的整版廣告是由香港一個網上論壇的網友集資刊登的。據報道,不到一周時間就募集10萬港幣,刊登了這則廣告。
  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香港所謂“驅蝗”行動等不理智言行可能會受到限制。
  南華早報7月9日報道稱,法定機構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(平機會)宣佈,將就歧視條例檢討展開3個月公眾咨詢,內容包括建議擴大保障範圍,為新移民及內地游客提供較理想的法律保護。日後,向內地新移民員工給予較低工資、店鋪只向內地旅客提供折扣、團體罵內地人做“蝗蟲”或內地人罵港人“英國狗”等,均可能涉種族歧視。
  據報道,今年2月份香港平機會主席周一岳曾表示,考慮在現有反歧視條例中引入新的保障類別,回應香港人和內地人之間可能發生的歧視情況。如今這一議題有了新進展。香港平機會8日建議,將四條歧視條例合併,原因是四條條例出現不少不必要重覆,不易於使用,並建議統一受保障範疇,採用《種族歧視條例》中“間接歧視”的定義。
  現有四條歧視條例,分別涵蓋性別、殘疾、家庭崗位及種族歧視。而本次咨詢共設七十七條問題,當中提到探討法例應保障市民免因國籍、公民身分、本港居民身分或其他有關身分的歧視。
  南華早報的報道稱,最受爭議的《種族歧視條例》修訂,由現時保障任何人不受種族、膚色、世系或人種而遭歧視,伸延至保障再多4類情況,包括任何人不論是否香港居民、居港年期、旅客及移民等4種身分,不應受到較差待遇。咨詢文件舉例,若有公司拒絕為新移民提供服務,即屬歧視;相反,若有零售店只向內地旅客予以折扣優惠,亦構成對香港永久居民的違法歧視。
  平機會認為要考慮應否提供保障,禁止對與香港居民身份、移民身份相關的歧視,這類歧視基於當事人是否香港居民或移民身份而出現差別待遇。
  平機會主席周一岳補充,公眾教育倡導多元共融,至於是否鼓吹新移民與港人共享所有福利,包括輪候公屋等,房屋及福利政策都有既定原則,新移民與港人應一視同仁;若政策有合理目的及方法,原則上不屬歧視。
  報道表示,而對於執法問題,平機會法律總監潘力恆特別指出,市民若藉著公眾活動煽動仇恨,可能跌入中傷範圍,但要確立這指控,法律門檻很高。
  平機會將於8月舉行四場公眾咨詢會,公眾可於10月7日前提交意見,並擬於明年中至第三季向政府提交報告。
  至於成功通過檢討、擴大多條條例的範圍,平機會能否應付隨之而來的工作,周一岳回應,以往在修訂條例後兩至三年間,要處理個案會顯著上升,但之後會轉趨平穩,相信平機會能夠應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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